2014年办税日历及重要税事提醒

国税征收

月份

申报期

入库期

税种

备注

7

115

115

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申报缴纳二季度企业所得税

地税征收

7

110

110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

115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

重要税事提醒:

一、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

  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7项企业会计准则7月1日开始实施

财政部在年初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5项会计准则,并发布2项新准则及1项补充规定,7项准则统一于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三、取得相关证件进行国际水路运输适用零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0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交通部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或加注国际客货运输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并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四、新三板股息红利实施差别化个税政策

  6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执行。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方案实施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方案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协定,中方将逐步对瑞士84.2%的对华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瑞士将立即对中方99.7%的对瑞士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

六、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问题明确

 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明确了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七、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启用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决定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作出调整。自2014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八、海关总署公布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

  5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1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九、青岛:明确实行公告送达税务文书有关事项

5月22日,青岛市地税局发布《关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实行公告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青岛市地税局公告2014年第4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保打破终身制

2014年上半年,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4年也因此成为养老金并轨破题之年。

7月1日起多项民生法规实施:事业单位将打破终身制,不再是“铁饭碗”;基础养老金每月再涨15元;缴费年限满15年后,居民养老保险可转职工养老保险等

十一、7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和地方税务法规目录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税务法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6月27日 财税〔2014〕48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补充通知
  2014年6月13日财税〔2014〕50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2014年6月13日财税〔2014〕5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年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
  5、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1号——关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4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2014年5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
  2014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
  8、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2014年5月16日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
  9、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2014年月25日 税委会〔2014〕9号
  10、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协定税率的通知
  2014年月25日 税委会〔2014〕8号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地方税务法规
  1、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
  2014年6月20日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2、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开具普通发票问题的公告
  2014年6月13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3、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2014年6月6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
  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2014年6月4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5、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公告
  2014年6月3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6、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5月30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7、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办理停复业登记的公告
  2014年5月29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8、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缴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年5月27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9、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逾期未申报行为实行公告送达税务文书的公告
  2014年5月22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10、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
  2014年5月1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211号
  11、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土地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2014年5月16日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12、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2014年5月14日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1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豆制品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
  2014年4月23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1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2014年3月25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15、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4年3月17日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新鲜的财税资讯、实用的会计实操、及时的财税人员招聘信息、好玩的互动问答、超前的环保意识和健康理念,添加关注微信公众号:“企友韩冬红老师”或“csfw360_hdh”】也可扫描下面二维码,加关注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