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降低办税成本,优化纳税服务,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在辖区内推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实施区域
太原市国税局实行“全市通办”,即所有征收单位所属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同城通办。
二、同城通办实施时间
太原市国税局各办税服务厅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三、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同城通办的业务范围为申报征收、报税认证、纳税咨询辅导等3大类17项业务,纳税人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以下业务:
(一)申报征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征收(不包括申报时比对异常、所属期进项中含有海关缴款书及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等情况);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征收;
(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征收;
(4)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所得税年度申报征收;
(5)关联企业往来业务报告表申报;
(6)消费税申报征收;
(7)个体双定户申报征收和分月汇总申报征收;
(8)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
(二)报税认证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报税及清卡(不包括IC卡锁死、报税盘锁死);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货运系统税控盘报税及返写(不包括报税盘锁死);
(3)机动车经销企业税控盘报税及返写;
(4)通用机打普通发票加密U盘报税及申报期解锁;
(5)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包括持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认证);
(6)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包括持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认证);
(7)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认证;
(8)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三)纳税咨询辅导
受理纳税人各类涉税咨询辅导服务。
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发放、发票代开等业务暂不纳入“同城通办”,纳税人仍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
特此公告。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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