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办税日历及12月新实施政策等重要税事

      注: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需要关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5号)规定,对所属期为2014年11月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做出了过渡性安排,即:纳税人以调整前税率填报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1月1日至28日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以调整后税率填报税款所属期为2014年11月29日至30日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并以上述两个时段的纳税申报表为基础,通过《成品油消费税计算表》汇总填报2014年11月全月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所有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均以纸质形式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12月起实施的新政策

  1、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调整

  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3号),明确了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优惠政策等有关规定。

  2、煤炭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

  10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3、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明确

  10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事项。

  4、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施行

  1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5、国家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

  11月25日和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颁布《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93号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4〕94号),对消费税部分产品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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