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年报的报送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一、年度报告的单位包括:
201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报送年度报告。被吊销、注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要求:
1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同时进行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
201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报送2013年、2014年两个年度报告。
2015年1月1日前已报送2013年度年报的只需再报送2014年年度报告即可。同时保送两个年度报告,应先报2013年年度报告,后报2014年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的操作步骤:
1、在IE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gsxt.saic.gov.cn/或在网页中用百度等搜索网页搜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然后选择自己单位所在的省,(以山西某单位为例,山西的网址:http://218.26.1.108/)
2、打开山西省网址后,如果是首次年报,需先进行“企业联络员注册”,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3、如果以前已经注册登记过,直接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输入登陆的所有信息,然后点登陆
。
4、然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
5、选择“填报年度”,首先报2013年,然后再报2014年。
6、录入相关信息,如: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资产状况信息、党建信息等信息。
7、输入每项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8、最后一步,点击“提交并公示”,年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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