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读入:
依次单击:“发票管理”→“发票读入”→“是”→选择读入发票的来源介质(金税盘或报税盘)→“确定”(核实电子发票号码以及份数是否正确)→“确定”
二、发票填开:开票前需确认打印机已经正常连接且能正常工作
依次单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选择需要的填开的发票种类→核对发票号码后“确认”→填写发票票面内容→左上角的打印→弹出的发票打印对话框上的“打印”,注意:电子发票号码和纸张发票号码须一致。
注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第一次填开时会要求选择新或旧版本发票
三、发票作废:当月开具且未抄税的发票可以进行作废处理
依次单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需要作废的发票→工具栏上的作废→“确定”→“确定”
四、红字发票:
跨月的或当月开具但已抄税的发票不能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分三步操作:
1)填写信息表:依次单击“发票管理”→“信息表”→选择红字发票类型→选择退票原因及填写所退
发票代码和号码→填写确认发票内容→打印
2)上传信息表:依次打开菜单“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对应发票种类的查询导出→选择需要上传的记录→“上传”→“确定”→“确定”
3)开具红字发票:待上传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入发票填开界面进行红字发票的填开:依次单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选择对应的发票种类→“确认”→“红字” →“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下载 →设置查询条件→“确定”→选择需要的记录→确认→打印
五、抄报税处理:
1)办税厅抄报:依次单击:“报税处理”→“办税厅抄报” →选择要抄税的票种→选择抄报介质后“抄税”(有报税盘的用户需选择抄报介质。如远程抄报(远程抄报不支持非征期),建议选择“金税盘”;如到税局大厅报税,建议选择“报税盘”)→“确认”。 办税厅抄报支持征期与非征期,非征期抄税后必须携带已抄税的报税盘(或金税盘)去税务大厅报税。
2)远程抄报:远程抄报实现既抄税又报税的功能,系统提示已到报税期,可直接远程抄报,远程抄报默认抄税到金税盘中,依次单击:“报税处理”→“远程抄报”→“确定”→“远程清卡”→“确定”(清卡成功后需退出并重启开票软件)。(2.0.***.0426及以上版本无需点击远程抄报,每月第一次进入系统,开票系统会自动进行抄报税并清卡。一般纳税人申报成功后,第一次进入系统将自动抄报清卡,小规模企业第一次进入系统自动抄报清卡)
注意:远程清卡建议在远程报税成功后5分钟以上再进行操作。
3)如果远程抄报不成功,也可带已抄税的金税盘去税务大厅报税清卡,回来后连接金税盘登录开票软件自动读入成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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