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三证合一”企业无需重新办理“五证合一”登记】
国办发[2016]53号文明确,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已按“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关于我们
如我们的文章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从该公众号转载本文至平台引发的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下面方式可以联系到我们。
财务软件销售、培训和服务,请联系:
Q Q:2437550998
手机:13934561413
个人微信:csfw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