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纳税人:
为满足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的需求,减轻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效,山西国税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经过不断优化与升级,将于10月28日起,正式开通自然人网上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功能,操作流程为:网上填写代开信息—大厅缴税—大厅开具发票,注意事项如下:
1.平台目前受理单次代开金额在10万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业务。
2.单次代开金额在500元以下,不达按次纳税起征点的,平台暂不受理。单次代开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携带购销合同在办税大厅办理。
3.自然人代开免税的货物、劳务或者服务项目,在平台暂不支持,仍需在办税大厅办理。
4.采用差额征收的代开项目,仍然需要在办税大厅办理。
5.代开申请人务必对代开申请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向税局发起申请。
6.同一自然人,在同一个纳税年度累计代开次数超过6次,应当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7.代开发票除预缴增值税外,还须在办税大厅缴纳地税附加税费。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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