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
扩大发票网上申领服务范围的公告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从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发票网上申领服务,运行一年来,效果良好,受到了纳税人欢迎。为了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和办税服务体验,太原市国税局自2017年4月1日起,在原有发票网上申领服务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服务对象
纳税信用等级为A和B级的纳税人,以及由各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尚未参评但实名办税、税收风险等级低的纳税人。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未实名办税纳税人、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停供发票的纳税人不得使用该项服务。
二、网上申领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山西省国税局平推机打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申领平台
纳税人需登录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202.99.207.243:8001/login)进行申领。
四、发票配送费用
纳税人自愿选择“邮寄配送发票”的,由纳税人与邮递物流服务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并支付相关配送费用。
五、物流配送时限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太原分公司为发票配送单位。网上申领发票当日审核通过的,24小时内送达,发票配送信息可通过EMS服务电话11183查询。
特此公告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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