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和认证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一些新变化:

1、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多种不同税率的项目内容。

注意: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不能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

企业开票适用税率和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应税产品类目有关;一般纳税人也可申请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何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开具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内容:

(1)首先是对符合简易计税的应税项目进行了备案;

(2)申请税控系统升级,在开票软件中增加3%税率及商品或服务税目。

3、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自开专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简易计税,除国家税务总局有特殊规定的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即3%的发票。

(3)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专票。

(4)个人不得申请代开专票。

(5)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票。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

  1、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管税率,只管税额。

  2、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实行差异化增值税率,电话费、上网费等基础服务税率为11%,增值服务税率为6%,营业厅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由电信业营改增实施,引出的税收小筹划:从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营改增实施,户名为公司名称的电话费、手机费、上网费均可以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以公司的户名购买电话号码,将之前的通迅补贴转为公司的通迅费,实报实销,税前合理扣除,同时,还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证相关的问题:

  1、由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而导致发票不能使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采购成本不得所得税前列支,补缴税款。因此在收到发票时,会计人员要养成细心审核的习惯,避免上述失误带来的损失。

  2、接受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注意,发票盖章不清楚,最好退回开具单们作废重开,规避风险。

  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得抵扣的情况,也要进行认证,这是为了规避风险,避免造成滞留票、超过180天未认证,就不能开具红字发票了、防止套票。

  4、发票认证管理:对收到的发票要进行时效管理,认证时限180天是含节假日的,要提前做好认证工作,认证以后,当期抵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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